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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靖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压缩机及基础项目采购(招标编号:JXGT12226)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1-11 08:22: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靖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按照靖安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垃圾压缩机及基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原公告相关内容为: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品 目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垂直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三缸)

4套

170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封闭式垃圾车

2辆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须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3年1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后不退回。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现更正为: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品 目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包一

垂直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三缸)

4套

120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包二

垃圾转运车

2辆

50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为准),其中包一只接受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包二投标车辆还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产品。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3年1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后不退回。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其中包二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车辆已上国家公告及免税图册证明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其他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791-86391579、86391578

传 真:0791-86391579

电子函件: jxsgtzb@vip.163.com

开 户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账 号:312101040015611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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