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矿山、地灾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补充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27 08:29: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矿山、地灾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补充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程序中的法定时限”的相关规定,原资格预审公告中“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4日前,将资格证明文件及项目实施预案送达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明确为“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1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将资格证明文件及项目实施预案送达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811室
邮 编:365000
电 话:0598-8298629
传 真:0598-8298628
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
电子信箱:ygzb@sohu.com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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