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南营乡大地村村民饮水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27 08:29: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营乡大地村村民饮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BBH-2012-027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南营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南营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罗女士135032972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楼3单元29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先生13831115885 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11月23日 更正事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原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日期:2012年11月23日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831115885 传真电话:0311-899023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90235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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