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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防震减灾局“应急流动测震观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TCZFCG-J2012018)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05 13:50:5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采购函[2012]第458号批复要求,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防震减灾局的委托,对南昌市防震减灾局“应急流动测震观测系统”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TCZFCG-201201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2012年10月25日在《南昌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于2012年11月1日在《南昌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

现将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中内容修改如下: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7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修改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17页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1条款号7.1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系统部署完成(包括应急流动测震观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初始化工作完成、历史数据转换及培训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额30%的款项;2、项目通过采购方专家组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额60%的款项;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10%的项目款。”

修改为: “1、合同签订交货后10日内付总项目款的60%,成交供应商将系统部署完成(包括应急流动测震观测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初始化工作完成、历史数据转换及培训工作完成)并通过采购方专家组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额38%的款项;设备正常运行半年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2%的项目款。”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17页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2,条款号,8.2中“维保期:三年”

修改为:“维保期:一年(按国家标准或集成设备制造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执行)”

4、开标时间定为“2012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竞争性谈判室”。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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