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新宇招字2012-3107SG号)施工招标补充通知(二)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7-02 10:10: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2、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3、原招标文件第7页4.1.2项“在 2012 年 5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现改为“在 2012 年 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12 日17 时之前。 5、原招标文件第34页2.1.1项“(4)b.若采用银行转账…并在2012年5月24日17时前将银行转帐单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送交招标人核实并开具收据,” ,现改为“b.若采用银行转账…并在2012年 7 月 12 日17时前将银行转帐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送交招标人核实并开具收据,”。 6、原招标文件第34页2.1.1项“(4)c.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2012年5月24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送交招标人核收并开具收据,” ,现改为“c.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2012年 7 月 12 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送交招标人核收并开具收据,”。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3-28271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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