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了宜春市林业局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2-52),现对公告作如下修改:
取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九款“第一标段必须提供自2007年以来独立承建的一个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系统的整体建设合同和验收单原件”的要求,相应其不作为资格审查原件,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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