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研究项目招标延长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4-17 08:28: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构建安全高效的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研究项目招标延长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委托,对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2年4月6日至4月12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发布招标信息,现因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故延长报名时间,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已报名的供应商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12-135

2、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研究项目

3、招标内容: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和内容)

4、课题完成时间:2012年11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形成课题报告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4、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机构证明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10:00时前

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会议室

六、开标会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10:00时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 系 人:林敏

电 话:021-23115178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200063

联 系 人:朱彬

电 话: 021-62445138/13501633782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 binz@live.cn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

查看原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