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流标公告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采购单位)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件编号:FJJF20120023 |
2、招标项目: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招标 |
3.采购单位名称: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 4.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5.联系人:王斌 6.联系电话:83258010 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9.联系人:吴薇薇 10.联系方式:0591-87580399传真:0591-87582611 11.招标公告日期:2012-03-21 12.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2-04-11 13.中标情况:深圳市馨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此两家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P13页第13.1条“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文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需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和招标文件P14页第14. 5条“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的条款规定;江西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福州市设立分支机构,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P5页资格标准中第1.1条 “◆ 福建省外的物业公司必须在福州市设立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已在建设部门申请资质备案的材料及在本地须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的条款规定;江西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个项目不少于3万平方米在管且合同执行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P5页资格标准中第1.1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个项目不少于3万平方米在管且合同执行一年以上的公共场馆或类似公共场馆(特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的物业管理(须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其中管理服务的项目应同时包含有绿化、安保、设施设备维护等三方面内容)的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条款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深圳市馨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故本次采购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14.专家名单:丁燕菁、彭亦农、周卫平、杨守杰、严 军、王 斌(业主专家)、李荣辉(业主专家)。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采购单位) |
201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