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银川市广播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灯光、音响、录制设备、中央空调清洗维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3-14 09:05: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现将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银川市广播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灯光、音响、录制设备、中央空调清洗维修公开招标”活动变更如下:
一、原投标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之前(招标人自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变更后投标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分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二、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为:
三、《招标文件》中“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舞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评定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更改为“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舞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评定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中“第二标段的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更改为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
五、《招标文件》中 “第三标段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做要求”。
六、《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及期限”更改为:
1、合同签定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2、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一年后付清10%的余款。
联系人:杨立双
联系电话:0951-6093070
特此公告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13日
标段 | 标的名称 | 招标编号 | 交付标的时间 | 交付标的地点 |
一 | 600平米演播厅灯光系统 | 银采中 (公)[2012]第26号 | 2012年 5月15日 | 银川市广播 电视台 |
二 | 600平米演播厅音响、扩音系统 | |||
三 | 600平米演播厅录制用高清摄像机 | |||
四 | 600平米演播厅中央空调清洗维修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