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1A0137(重)YLGLG20111081-1]项目补充更正说明(二)
项目名称: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1A0137(重) 代理编号:YLGLG20111081-1 各投标人: 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GLZFCG2011A0137(重)(YLGLG20111081-1)]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更正,该补充更正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18页“货物需求表”中“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第2点内容原为:“2、感光镜头:采用高清CMOS感光镜头,像素≥1200万像素,配备防尘防划镜头保护片”,现更改为:“2、感光镜头:采用高清CMOS感光镜头,不低于800万像素,配备防尘防划镜头保护片”。 2、招标文件第18页“货物需求表”中“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第11点要求原为:“*11、拍照功能:产品拍摄分辨率最高为4608×3456,可选4032×3024、3200×2400,照片保存格式为JPEG”,现更改为:“*11、拍照功能:产品拍摄分辨率为不低于3200×2400,照片保存格式为JPEG”。 3、招标文件第19页“货物需求表”中“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增加以下内容:“参考品牌:TCL、警翼、智敏、卓越飞扬、中鼎安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4、本项目补充更正说明(一)中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已作延期,现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确定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整”。 5、本项目补充更正说明(一)中对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已作延期,现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确定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8时~9时止”。 6、本项目补充更正说明(一)中对样品递交时间已作延期,现样品递交时间确定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8时~9时止”。 7、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增加以下内容:“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3月26日上午9时整”。 按以上补充更正说明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 刘嘉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1号 电话:0773- 2886622 传真:0773- 28866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冰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 电话:0773-2887388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