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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天目山路道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4-27 08:52: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天目山路道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天目山路道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参数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 2013年3月22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交至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01

传真:0546-8312199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局天目山路道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灯杆

10米

36

2

双光源灯具

1*150W+1*250W

72

3

单光源灯具

1*150W

72

4

电缆

VLV 4*35

1134

5

电缆

VLV 4*25

723

1、灯具:

1.1 额定电压交流220V,50Hz。并能承受±5%电压变化。

1.2单光源灯具为1*150W高压钠灯,双光源灯具为1*150W+1*250W高压钠灯,功率因数COSφ≥0.85,详见效果图。

1.3反光器应为高纯铝制作,并经抛光和阳极阳化处理。

1.4防护等级:IP65,硅胶密封圈。

1.5抗风能力:整个灯具在承受30m/s的风速时,没有过分弯曲和结构件的移动。

1.6所有非带电构件均应永久、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可靠连接。内部使用双层保护的导线。内部连接线为插接式。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即使是徒手操作,更换灯泡,带电部分是不易触及的。

1.7良好的防腐性能:支撑钢件采用热镀锌处理。扣攀连接结构采用不锈钢件。

1.8开启方便,易于维护:通常只需一人使用一种工具就可方便地进行正常的维护。

1.9透光罩应为耐高温抗冲击钢化玻璃。灯具、灯盖材料应为高压铸铝制品,紧固件为不锈钢材料。

1.10 噪声:<55dB(离灯具前后左右1米处)。

1.11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2、灯杆:

2.1抗风能力:整体灯杆在承受30m/s的风速时,没有过分弯曲和变形。

2.2灯杆采用圆锥形钢杆,双臂灯杆。壁厚为4mm,高度为10米,具体细节详见效果图。

2.3防护等级:IP45,(包括电气门部位)

2.4良好的防腐性能:灯杆整体经热镀锌处理,外层采用白色喷塑处理。

2.5安全防范:电气门设有防盗装置。须专用工具开启。

2.6钢材要求:应符合GB/T700中的Q235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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