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教学实验设备项目(第二次)的补遗文件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2-04 14:31: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中心于2012年1月11日发布了长春工程学院教学实验设备项目(第二次)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LZC2011- 0696<2>)第一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补遗的事项、内容:
1、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第4包60天。交货地点为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二、项目联系人:周 君
联系电话: 0431-88904932
本补遗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补遗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补遗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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