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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南通中心小学、闽侯县祥谦中心小学FJJF20110281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改公告

作者:政采 发布于:2011-12-19 16:07: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FJJF20110281闽侯县南通中心小学、闽侯县祥谦中心小学询价文件更改如下内容:

一、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十点更改内容如下:

原询价文件P7第十点内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更改为“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标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三叁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报价文件的报价标须装订后单独密封(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原询价文件开标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1年12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三、原询价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本通知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严晓莲

电话:0591-87580399 传真电话:0591-87582611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11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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