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采购更正公告1
采购编号:GPCGD113114HG282J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1年12月8日发布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采购编号:GPCGD113114HG282J)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 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应更正的事项:
(1)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2页,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2、 更正内容:
(1)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2页,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Ø 原描述:“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Ø 更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更正日期:2011年12月19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方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62791618 电话:020-8363 7198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020-8363 720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
邮编:510030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