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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政采 发布于:2011-12-12 16:04: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关于东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1〕863号),现作如下更改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中的第4点“货款结算方式”现修改为如下:

4.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具体付款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用户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中标人将所有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相关验收手续后,凭以下资料: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复印件;

③验收调试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

④中标通知书;

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如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二、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到本文件后,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我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69-22016033 传 真:0769-22889228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

确认回执栏

我单位确认收到此函并知悉!(东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关于“货款结算方式”的修改通知。)

投标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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