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水泵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二、招标文件编号:福顺恒[2013]政招字第A-00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五、发售标书联系人:小陈
六、联系方式:0591-87850812
七、项目名称:水泵采购项目
八、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4月22日
九、更改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P27页:七、样品的规定: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开标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包装上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
2、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方负责进行效率测试,若样品测试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供应商样品须交由采购方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即可取回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招标公司有权对样品作处理。
4、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的做无效标处理。
现更改为:七、样品的规定: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94号;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13506984806),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包装上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
2、投标人需带样品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图、效率曲线图,随同样品送到。
3、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方负责进行效率测试,若样品测试及产品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采购方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4、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侯选人样品由采购方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即可取回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采购单位有权对样品作处理。
5、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的做无效标处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具有约束力。上述内容若与原发布内容不一致,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通知后将本通知盖章确认收悉,并传真至我单位。(传真:0591-87850812)
特此通知!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