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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严把招标采购合同审查关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0:07:49 来源:财政部网站

  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审查既是维护交易双方利益的主观需要,也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客观要求。如何更好地保障合同的公平合法性,维护好交易成果,始终是安徽省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合同备案审查工作,阜阳市招投标监管局相继出台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合同备案告知书》等规定,对合同备案审查相关事宜制度化、规范化。


  然而在实际合同签订和备案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双方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的情况,导致诸如不采用国家示范文本或招标文件中格式、超期备案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随意更改合同内容等现象。针对以上问题,阜阳市招投标监管局严把审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备案告知书》,并责令其进行更改。对于经常出现问题的招投标单位,出具备案合同审查意见,并抄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在合同签订中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签订程序,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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