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做好”
海南专员办着力推动中央垂管单位公车改革审核工作
为做好驻地中央垂管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审核审批工作,服务公车改革大局,海南专员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做好“信使”。2015年底,海南省政府组织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培训,我办积极派员参加,认真学习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领会和把握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培训结束后,我办立即组织召开中央驻琼垂管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工作布置会,20余家中央驻琼二级垂管参改单位共计70余位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我办就公车改革总体原则、政策把握、数据测算等问题进行了宣讲,并对公车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参改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配套措施进行讲解;对车改审核流程、审核时限、审核的主要内容、审核需报送的资料以及其他垂管单位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重点说明,为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规范,做好“向导”。我办积极与部行政政法司、海南省财政厅、发改委及兄弟专员办沟通联系,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切实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办内培训、学习。为确保中央垂管单位公车改革审核工作规范统一,防控工作风险和廉政风险,实现痕迹化管理,我办根据公务用车改革审核中需关注的重点事项、时间节点,经反复研究与修改形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核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本次车改的审核范围、审核流程、审核内容以及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全面细化内控工作审核流程,以确保中央垂管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工作质效。为增强各参改垂管单位方案制定的全面、准确、规范性,当好政策“向导”,我办还积极主动梳理车改相关政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驻琼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受到广大垂管单位的欢迎与认可,工作角色定位不仅仅是审核者,更是服务者。
三是强化沟通,做好“参谋”。在车改工作的前期准备中,由于公车改革涉及的参改范围、节支率计算、车辆保留等问题比较复杂,政策上尚有不够明确的地方,各涉改单位在制定方案中存在诸多疑问,我办本着“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分类梳理,积极向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请示联系,做好沟通桥梁,并提供参考建议。近日,根据部印发的《中央驻地方垂管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审批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精神,对于进一步明确的共性问题政策意见,我办也及时主动向涉改单位传达。
四是动态追踪,做好“督导”。自部部署专员办参与车改审核工作以来,我办密切跟踪车改动态,结合决算审核工作及时了解各相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进展情况,通过查阅资料、统计信息、实地调研等,采集参改垂管单位人员情况、车辆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及司勤人员开支等,及时研究驻琼垂管单位车改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研判审核重点、难点。日前,我办已正式开展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