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本级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4:20:23 来源:财政部网站
新疆自治区本级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新疆自治区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自治区本级128个部门预算单位、2个非部门预算单位,在2016年2月5日前,除因涉密经批准对部分信息不公开的8个部门单位和对所有信息不公开的7个部门单位,剩余115个部门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为做好新疆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同往年相比,今年的公开工作有以下亮点。
一是增加公开表格,公开内容更加细化。今年在公开表式中新增了“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增强了资金用途的明晰性和易读性。作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突破,今年各部门单位拟购置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全部都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中予以反映并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要求,公开文字说明更加全面。一方面部门单位详细公开基本情况、基础信息等情况说明。另一方面为落实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增加透明度,部门单位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变动原因一并公开。
三是公开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便于公众了解项目支出的使用效果。截止到2016年2月25日,除涉密原因外,凡有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全部公开了对上一年度财政项目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报告。
今后,新疆自治区将把绩效理念嵌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层级和环节,凡未按要求提供绩效目标或绩效报告的,不予列入预算或不追加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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