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四项措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08:56:3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获得社会一致好评。
一是实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针对不同采购方式制定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标准,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绩效评价,将结果运用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制度。将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内的所有政府采购当事人纳入诚信管理,明确50项失信行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失信行为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是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需求论证责任主体、适用范围、方法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责任主体、程序等进行规范,并在验收监督中引入社会监督主体。
四是完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制度。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程序以及合同签订等进行规范。对供应商在谈判、磋商过程中无法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响应文件,以及恶意退出谈判、磋商、询价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等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
四川省四项措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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