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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员办:四举措推进中央单位公车改革审核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09:32:07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根据财政部部署,按照《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山西专员办集中全办力量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中央驻晋二级预算单位公车改革审核工作。


  一、吃透车改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成立由办领导任组长的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业务二处牵头组织业务一处、三处、四处联合联动开展公车改革方案受理审核工作。业务二处牵头整理汇集涉及中央、省车改政策文件10余件,在办公平台发布,督导各处室集中学习讨论,要求准确理解并把握中央和山西省有关车改政策的文件精神,为审核工作奠定基础,做到规范有序。同时,2次组织召开处际联席会议,专题学习财政部和山西省政府公车改革精神政策,讨论修改《关于驻晋中央垂直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讨论明确车改审核工作重点及要求,突出强调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专员办参与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规程>的通知》要求,重点审核各单位车改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参改单位及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司勤人员安置费用预算、取消和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种类和数量等五大方面内容。


  二、积极咨询沟通,主动调研走访。主动与山西省车改办沟通联系,掌握山西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及具体政策规定,重点对省直单位车改方案制定、参改机构、人员范围以及若干具体政策进行多次专门咨询讨论,为审核驻晋二级预算单位车改方案做好充分准备。与此同时,以牵头处室为主,先后实地走访3家驻晋中央单位,调研其公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共同对草拟的“驻晋中央垂直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分析讨论和表格填制,共同研究补充完善意见。另外,对于制定车改方案中存在疑点和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和山西省车改办汇报请示,确保为各单位车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咨询解答服务。


  三、制定实施办法,对外部统一申报口径。通过试点制定实施方案和填制相关表格,山西专员办召开第二次处际联席会议,研究议定《关于驻晋中央垂直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统一各单位申报方案中的五大项主要内容,即参改人员范围(即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预算、保留和取消车辆申请、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车辆停驶和封存计划等,统一各单位应填报7张附表的填报口径,统一由四个职能处室迅速对口召开车改方案申报工作布置会议,现场解答各单位提出的疑问,主动提供各方面的政策文件。


  四、制定操作规程,对内部统一审核口径。为了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积极防控工作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专员办参与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要求和山西省车改办相关规定,结合我办《财政审核审批工作通用操作规程》,由业务二处牵头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定《山西专员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核工作的操作规程》,重点是统一内部审核基本口径和基本要求,全面规范“受理、初审、复审、审核、审定”五大步骤,细化内控工作流程及各环节注意事项,确保扎实有序推进中央垂管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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