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五项措施”提高工程项目评审效率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08:45:46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金溪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认真落实服务民企“二次创业”和“马上就办”等活动,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投资评审的速度和质量,为规范财政投资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缩短限时审结时间。为进一步缩短项目评审时间,金溪县财政评审机构专门组织精干力量,加快进行项目评审,对于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投资在3000万元以内的20个工作日审结,3000万元以上(含)的30个工作日审结,分别比原承诺时间再缩短10个工作日。
二、严格一次性告知制。制作《金溪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报审不符事项告知函》,将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报审所需资料以表格形式全部列明,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送审资料中不完整及待整改事项,以“开处方”方式让建设单位“照单抓药”。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金溪县财政评审中心对一般评审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造价,科学合理确定办结时限,对重点项目、特殊工程等,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立即就办”为原则,设立“绿色通道”,做到“先紧急,后一般”,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
四、调整完善评审机制。根据金溪县相关规定调整评审范围,工程结算原则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投资评审中心集中力量,做好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和超预算控制价的工程结算审核,改进内部工作流程,对于有争议的事项每周集中由评审中心负责人召集相关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上报金溪县财政局,再由财政局领导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出解决处理办法。
五、加大评审考核力度。每月督促未审项目,落实评审责任到人。每月局长办公会上通报项目评审情况,对未审项目落实评审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认真按照审核程序、审核方案有计划的扎实做好审核工作,局分管负责人和股长负责督促第一责任人加快审核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专业技术和争议等问题,成立评审专家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针对评审过程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进行“专家会诊”,实行集中解决制,化解疑难问题,即保证了评审质量又提高了评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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