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财政“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0:10:0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节约政府采购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巩留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明确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巩留县2016-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采购项目验收办法等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业务监管和执行效率,保持政府采购政策的连续性。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定期考核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加强县域政府采购工作考评管理,简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发挥规模效应和竞争机制,运用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尽可能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效率,促进采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范围。认真做好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拓宽采购渠道,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努力将财政支农资金、社会公益和服务性支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中包括货物类项目达30万元,工程类项目达50万元,服务类项目达20万元等均列入集中采购范围,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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