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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四举措抓实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03:3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兴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兴财库[2016]130号),明确检查内容和依据,并将检查细化为自查阶段、核查阶段、整改落实和健全制度阶段、总结上报阶段等4个阶段。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财政自查和对各预算单位督促核查工作分工,形成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及乡镇对自查结果承诺并负责,确保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及时动员部署。召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通知精神,并就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做出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进展,突出检查实效,按时报送自查表和承诺书,确保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开展自查。按照省市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方案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及乡镇正在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自查中逐项对照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梳理基础资料,认真查找财政资金管理中问题和漏洞,坚持边查边改,着实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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