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突出六重点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02: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孝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突出六个重点做好2016年市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重点加强综合预算编制。根据“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要求,强化部门综合预算,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二是重点推行零基预算。坚持“有保有压、有增有减、一年一安排”的原则,除人员经费、基本运转和各类民生配套等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一律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重新审批,根据财力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是重点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种节庆、评比、研讨会等活动,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禁购置豪华办公设备、装修办公场所。
四是重点清理规范支出挂钩事项。按照中央和省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的要求精神,清理各部门项目支出中涉及人均费用达标或与财政支出比例挂钩的项目,今后不再按挂钩方式安排财政预算;清理与财政新增财力挂钩的各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支出政策和内容的审核,根据重点支出的实际需求安排预算资金。
五是重点增强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各单位遵守新《预算法》等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理念。严格执行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
六是重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对部门连续两年及以上的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通过调整到同类项目、收回财政总预算和相应减少部门预算安排等方法盘活使用。结合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统筹编制2016年预算,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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