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财政着眼“三个层面”创新政府采购管理举措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01:4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昆山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昆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三个层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部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不强,对采购程序和要求缺乏深入了解,导致采购完成后达不到采购人预期效果。针对这一情况,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采购范围、业务流程、时间要求、人员配备、责任义务以及合同追加等事项作了梳理汇总,方便采购人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要求,促进采购当事人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规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他们受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另一方面他们又代表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财政局出台了《昆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将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梳理,设定相应分值,实行量化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成效,切实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三是实行供应商诚信管理。针对近几年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的投标资料造假、串标围标、合同履行时偷工减料等失信及违规违法行为,财政局研究出台了《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为原则,制定各类失信行为处理条款,认真抓好供应商诚信记录,并将诚信信息运用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有效促进供应商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诚信经营,有力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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