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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广西财政支出亮点纷呈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4:03: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十二五”时期,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央和自治区的坚强领导下,联合全区各级政府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每年均圆满实现了当年财政支出目标,财政支出亮点纷呈,但受新常态下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区各级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支出压力逐渐加大。
 
  一是全区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速均达两位数,总量较“十一五”时期均翻一番。“十二五”时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万亿元,自2010年突破2千亿大关以来,2013年突破3千亿、2015年突破4千亿,规模迅速壮大,为“十一五”时期支出规模的2.5倍,年均增长15.2%。其中:“十二五”时期,自治区本级、市级(含城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分别为10.9%、15.8%、16.5%,总量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0、2.6、2.6倍。
 
  二是全区市县财政支出年均增速均超14%,总量较“十一五”时期均翻一番,“十二五”时期,全区市县财政支出完成1.31万亿元,自2012年突破2千亿大关以来,2015年突破3千亿,规模迅速壮大,为“十一五”时期支出规模的2.6倍,年均增长16.2%,其中:五年间全区14个市年均增速均超过14%,2015年全区14个地级市财政支出首次全部超过百亿元,南宁市财政支出突破500亿大关,柳州市、桂林市、百色市财政支出均突破300亿大关。
 
  三是全区13个市民生支出年均增幅均超15%,10个市民生支出总量超500亿元。“十二五”时期,全区市县财政支出完成1.01万亿元,占市县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011年的75.0%逐年递增至2015年的79.7%,从项目看,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等五个项目年均增幅均超20%;从市县看,全区共13个市民生支出年均增幅均超15%,10个市民生支出总量超500亿元,其中,南宁市和桂林市民生支出总量均超1千亿。
 
  四是全区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收支差异进一步拉大,县域财政收支矛盾最激烈。“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支出远远高于财政收入,财政收支总量差异达6446.25亿元,收支总量差异是“十一五”时期差异的2.8倍,其中除市级(含城区)每年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规模以外,自治区本级和全区75个县每年财政收入均小于财政支出规模,县域财政收支差异最大,同时差异拉大速度也最快,具体表现为:“十二五”时期全区75个县收支差异达1.03万亿元,收入仅占支出总规模的21.3%,差异进一步拉大且为“十一五”时期的2.7倍;同期,自治区本级、市级(含城区)收支差异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1.7、1.4倍。县域发展陷入极度困难时期。
 
  “十二五”时期,为确保完成全区财政支出目标,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
 
  (一)多措并举抓支出,加强管理出绩效。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逐年强化支出进度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督促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把预算执行工作摆在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增强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意识,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十二五”时期,对各单位采取支出完成情况与预算资金安排高度挂钩的具体办法,并建立部门预算支出进度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挂钩的机制。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四是加快资金审核、支付速度。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资金支付制度,简化资金审核支付流程,对需二次分配的项目资金,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快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审批及下达资金的速度。五是形成合力,督促重点项目实施。预算支出执行的责任主体是项目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明确支出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将项目推进不力、支出进度缓慢的情况及时报本级政府,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齐抓共管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机制。六是强化通报考核和督查工作。加大对各单位支出进度的通报考核频率和力度,并及时出台新的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对支出进度落后、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绩效评价不高的预算单位,采取座谈、约谈、专项督查等措施,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七是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支出行为。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结转,规范支出行为,督促防止单纯追求支出进度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监督不能以“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八是千方百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方面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办理。另一方面简政放权,精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再审核采购文件及代发采购信息,规范采购程序,推动采购项目快速“通关”。九是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和管理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决策部署,全力清理收回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提高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二)全力以赴保重点,集中财力惠民生。一是逐年优化支出结构。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支出刚性需求不减、收支矛盾突出等实际困难,着力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效财力保重点、办大事。二是围绕中心,力保重点支出项目。加大力度支持就业创业、扶贫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扎实推动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全力做好惠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大向薄弱环节、弱势群体和基层的财政倾斜力度,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房等重点支出较快增长。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大民生投入,“十二五”时期累计拨付使用涉及民生资金达1.26万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同时,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有力推进了社保、健康、教育、强基、安居、土地整治、农补、生态、文化、交通等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
 
  (三)千方百计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增强财政保障水平。一是持续下移财力重心。“十二五”时期,全区采取坚持财力重心下移、正向激励引导等措施,不断提升县域财政保障能力,根据财政年度总决算报表统计,2011—2014年,全区下达县级转移支付总量达3977.48亿元,占全区转移支付总量的60.7%,年均增长16.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269.4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707.99亿元。财力逐年下移,支持县域发展。二是着力提高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通过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测算中对国定和区定贫困县增加补助系数,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测算中对财力排名后40%的县增加补助系数的方式,着力帮助财政困难县区,特别是财力靠后的县提高人均可用财力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扶贫攻艰、实现两个建成的关键时期,建议全区政府各部门要团结一致,继续力抓财政收入,围绕中心保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缩小财政收支矛盾。一是要千方百计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要用好债券资金,优化财政投资方向,提高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下决心淘汰落后低效的传统产能,改进或培植新兴产业,加快结构调整,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二是创新财政投资方式,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全区各级财政要继续积极改革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加快研究完善如何综合运用补助、奖励、贴息、风险补偿和PPP、政府购买服务、设立政府投资引导资金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撬动更多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三是建议自治区尽快深化改革,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目前,“省直管县”改革在广西仅仅是在财政管理上实现“省管县”,基本上没有涉及行政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致使行政管理制度方面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大大降低了“省直管县”体制的改革效果。行政管理方面的配套,能使行政权、事权与财权相互配合与支撑,有利于行政管理和财政管理两者的效能形成合力,进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和财政的管理效率。建议自治区尽快重新评估此项改革效果,对县域经济总量较大、财政收支状况良好,发展活力较强的县(市)通过“扩权强县”的方式,不断理顺自治区、市、县三级事权的管理范围,逐步创造条件,开展“行政直管县”试点,赋予县域更大的行政管理权。四是加大支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引导农民脱贫致富。据2014年广西统计年鉴反映全区28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人口占比约83.5%,脱贫的关键是改善人口比重较大的农民收入。建设农民工创业园,为掌握技术的农民工提供良好创业平台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建议自治区根据广西实际开拓一些试点建设项目,并将做得好的县纳入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范围,逐步向全区各县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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