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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财政局四举措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3:51: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出台了《赣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赣政办发〔2015〕12号),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程序方式、资金管理、试点目录等,规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行为。
 
  二、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一是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并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提高了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建立了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增强绩效预算管理,将各部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15年,选定了30个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推进了预决算信息公开,3月底前,在政府网公开了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各乡镇、各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9月底前,公开了2014年度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通过了市财政的检查。
 
  三、定期清理结余结转,有效整合财政资金。一是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机制,开展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历年财政存量资金9062万元,重新安排用于民生项目建设和精准扶贫,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涉农财政项目资金整合试点。根据《赣县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整合了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水保等项目资金。重点抓好五云镇4800亩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
 
  四、清理各类优惠政策,健全综合治税体系。一是做好国发25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宣传工作,开展优惠政策清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强化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完善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提高财税征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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