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用足用活财政政策聚力支持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7:00:15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5年,宝鸡市在财政收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贯彻中省市稳增长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用足用活减税让利、清理收费、优化支出等财政政策工具,聚足力量支持企业发展。
减税降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宝鸡是工业城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第二产业税收贡献占财政收入比重均达三分之二左右,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工业拉动。2015年,宝鸡市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税收6.93亿元,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其中: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以内,落实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为“营改增”税负增加的28户纳税人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免税年限由5年恢复为2年;对产值超过10亿元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减免税收;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免征小微企业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
整合资金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并经市政府审定印发《宝鸡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以前年度设立的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前期费、工业园区发展、外贸及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产业类专项资金1.85亿元,设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基金,集中财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整合清扫、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市政建设等相关资金1.5亿元,用于155个城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增强城市基本保障能力,提升城市品位。出台《宝鸡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试行)》,把8类70项专项资金整合成6类22项,采取补贴、补助、贴息、奖励有偿等方式,重点支持示范引领作用明显、产业发展前景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业项目,促进农业发展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路子。
优化结构支持培育新兴产业。优化投资结构,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加大支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夜间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力度;统筹财力,全面启动电子商务工作,支持“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6大重点工作实施,支持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建设,力挺发展互联网+产业;安排1075万元,确定八大夜间经济示范点,支持实施名吃城街村、特色烧烤广场等32个建设项目;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300万元,重点支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6665万元,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方案,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
调整费率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调整全市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将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下调至1.5%,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1%,惠及全市32万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减轻企业负担9000万元;将工伤保险费率按照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实行0.2%-1.9%的行业基准费率,同时实行差别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个费率档次,2015年减轻企业负担2100万元;对生育保险基金结存量超过9个月的市级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5%以内,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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