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十二五”切实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30:06 来源:财政部网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实施。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630元,年均增幅1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由235元、98元提高到415元、234元,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省级补助标准分别由1500元、1200元提高到2400元、1530元。为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600元。建立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近18万老年人。对32.9万名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五年来,山西逐年加大民生投入,切实办好惠民实事,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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