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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乡镇财政突出四个监管 提升资金管理实效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29: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合力监管。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经办的下达乡镇的各类补助资金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由过去的下达到乡镇政府改为直接主送乡镇财政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乡财科。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各自资金现状进行摸排,列出重点清单,逐步加强梳理。
 
  二、精细监管。各乡镇财政所从管小管细入手,规定乡镇财政各项支出不管多少,都必须由项目主管人员、分管领导等签字,以及项目进度资料齐全后方可出账。
 
  三、常态监管。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管三位并重列入乡镇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加强预算监管,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公示,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跟踪问效管理。
 
  四、制度监管。各乡镇财政所认真总结提炼资金监管工作经验成效,努力形成可操作性的监管工作指南,尽可能地形成监管工作制度办法,为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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