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举措完善财政政策扶持兑现工作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28:4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各部门审核协作。各镇(街道、发展平台)负责辖区内财政扶持政策对象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对象申报项目收集、审核、汇总,提出审核意见和初步分配方案后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对相关部门汇总上报的资料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商定形成审核备忘,按相关政策予以兑现。
二是实施财政资金分配公示制度。在审核及兑现前环节,由责任单位主动实施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审核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财政局在兑现前在门户网站对拟兑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扶持项目、拟扶持对象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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