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三化”提升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22:36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5年以来,隆昌县不断强化举措提高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用。全年共实现采购金额8686万元,比预算资金总额9647万元节约资金961万元,节约率10.0%,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合法化。坚持依法采购,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先后转发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隆昌县财政局关于正式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的通知》、《隆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工作做到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市场秩序和环境。
二是规范化。一方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从业人员相关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各级政府采购工作培训,尤其强化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及规章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有效地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规范操作规程,严格立项审批、信息公示、竞标评标、合同履行、成效评估、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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