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全面推进二个监管平台运作 提升农村“三资”监管水平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16: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提升潮南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实现“三资”运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好、经营好、发展好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挥最大效益,维护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潮南区于2014年12月底在全市率先建成区、镇(街道)二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区、镇(街道)二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区、镇(街道)网络连接和全覆盖。
为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步出台了汕头市潮南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印发至全区经联社,制度内容涵盖了农村交易、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责任追究等方面。
2014年12月底,“三资”交易监管平台全面建成,2015年1月开始实现了资产、资源、工程招标全部网上公开交易。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年实现公开交易300宗,涉及金额8457.80万元。其中:资源资产发包156宗,金额3398.10万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144宗,金额5059.70万元,通过网上公开交易,资源资产发包增加集体收入193.90万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节约集体资金243.60万元,实现了资产资源的规范处置和保值增值,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误解、暗箱操作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从而防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的随意性。
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粤东西北地区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实时化的农村财务网络监管体系,2015年3月底,全面建成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并实施运作,监管范围为全区11个镇(街道)农村经联社,从而进一步全面促使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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