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入市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16:13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5年2月,南海区被确定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承担起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工作任务。结合多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践,南海区逐步构建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体系。
历时近1年的摸底调研、建章立制,近日,南海区首宗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执行的地块,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随后,“第一挂”项目顺利成交,打响了我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真正方向性的第一枪,标志着我区入市试点工作步入了新的阶段。
该宗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村北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名)“大坦”地段,用途为科教用地,面积28.93亩,出让年限为30年。为构建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南海区试点政策要求,区政府按成交价的10%向村集体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对农村经济困难群众的社保补贴和特困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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