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财政局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抓“三招”
作者: 发布于:2016-02-13 16:14:1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廉政教育高频率。局党组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同时在一、二月份局行政办公会议上,组织全体科长学习《宝应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传达中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要求大家严禁参与赌博等不良活动,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向局纪检组申报和备案,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转发县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科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并重申“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相关纪律规定。通过群发短信、一楼大厅显示屏,宣传“十个严禁”规定,提前“打疫苗”。专门向财政所发出通知,要求各镇财政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位所长要坚持“一岗双责”,教育每一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二是作风自查全覆盖。局纪检组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要求各科所认真自查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社会各界对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计划成立五个督查组,对各科所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一再重申严查快办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监察室利用对财政所进行2015年度工作考核之际,查阅了15个财政所去年12月到今年1月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记账凭证、往来账,检查是否有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等情况,检查中未发现购买购物卡情况。
三是廉政制度严执行。局党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守财经纪律,节日期间没有用公款向上级或同级部门送礼或宴请,没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也没有发放购物卡,没有公款吃喝行为,节假日公车一律停放在局大院。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充分发挥源头防腐作用,严格对照财经纪律,要求各单位禁止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国库收付中心加强支付审核,一方面通过QQ群传达县纪委相关精神,要求各单位将纪律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对发放值班费、加班费、奖金、补助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把关,对出现违规违纪的支出申请一律予以拒付,目前已经拒付不合规支出累计45笔,金额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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