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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重点防范三类财政风险

作者: 发布于:2016-02-03 12:11:5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防范收支矛盾加剧造成的平衡风险。一方面要依法征管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另一方面要调整完善部分财政支出政策,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支出责任合理分担机制,避免过度依赖,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防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托底风险。一方面要厘清企业、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处理好“去产能”与“保稳定”的关系,各担其责。另一方面,财税政策要及时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振频率,同心发力。该通过社会保险兜底的要托底,要发挥好失业保险对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发放稳岗补贴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小微担保基金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金融担保,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对政府债务风险,纳入预算管理后,盲目举债、监管失控的局面基本得到了扭转。但是,潜在的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必须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潜在风险表现为:债权债务主体由企业之间(平台公司对银行)债务转化为市与区县两级政府间债务后的风险;违规举债、变相举债导致的隐性债务风险;债券资金违规、低效使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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