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强化政策指导规范PPP模式运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1-23 20:13:23 来源:财政部网站
莱芜市强化政策指导规范PPP模式运作
一是建立PPP项目确认机制。莱芜市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禁止性规定外,应充分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PPP项目实施前,须经财政部门备案,纳入莱芜市PPP项目库,录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平台。
二是优先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凡适合PPP模式的项目,要事先进行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并优先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凡是适合PPP模式而不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项目,不予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三是对PPP示范项目给予奖补。凡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平台并已签定PPP项目合同的市级以上示范项目、重点项目,安排奖励资金,用于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费用支出。
四是鼓励存量项目、债务项目转化。鼓励存量项目转化,对现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凡适用PPP模式的,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单位主动与项目合作单位进行磋商,签订PPP项目合同,将现有的框架协议转化为PPP模式或者项目建设单位与意向单位合作采用PPP模式,将现有的采购合同、工程合同等作为PPP项目的一部分进行转化。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项目,鼓励各区、各部门筛选适合实施PPP模式的,制定债务适合实施PPP模式的,制定债务转化方案和PPP实施方案,平滑债务、减少利息支出,逐步化解债务。
五是扩大项目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对接财政部PPP融资支持资金,鼓励莱芜市产业引导基金及子基金参与PPP项目合作。充分利用过桥资金、“两证”办理资金等现有政策给予项目融资支持。PPP项目公司上市,享受莱芜市公司上市奖励政策。
六是建立政策调整机制。凡涉及价格核准的收费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根据项目运营、公众满意度等情况,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
七是建立PPP项目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PPP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库,建立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参与PPP项目全程管理和咨询,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环节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八是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PPP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全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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