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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三举措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

作者: 发布于:2016-01-23 20:11:15 来源:财政部网站

   瑞金市三举措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

 
  瑞金市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将所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规范预算调整,定期对未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制订较为完善的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摸清存量底数,分类盘活资金。财政部门对国库和存放于专业银行的财政专户进行认真清理,摸定存量资金规模,采用分类处置办法激活。对结转二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财政,重新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解除躺在账上的“睡眠状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进度缓慢、年底可能再次形成结余或结转的项目,调整用于其它急需的支出项目,从而减轻当年财政压力。此外,财政部门建立结余和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将上一年预算结余资金列入下一年预算,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预防源头沉淀问题。
 
  (三)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益。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进出中间环节,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规范国库部门内部操作,坚决杜绝“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巩固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成果,进一步精简压缩专户数量,厘清不同专户职能,透明专户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使用,优先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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