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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严把“四关”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1-23 20:04:1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把公平、公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星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信息,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暗箱操作;另外,货物类的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医疗设备招标,均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邀请县纪委及检察院、工商局、药监局等,相关业务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主管部门集体参与采购活动全过程,以确保采购活动“阳光操作”。所有竞争性谈判、招投标项目都进入星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
 
  二、拓展电子化政府采购,严把公示关。2015年,达到年度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从采购预算下达、审批;采购计划申请、审批、采购方式审批;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公告发布;招标开标;中标结果公示全面实行网上运行,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全年共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67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0个。采购预算金额8047多万元,采购金额6620万元,节约资金1427余万元,节约率高达17.73%。
 
  三、创新工作机制,严把节约关。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办积极配合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工作,根据采购法相关规定及政府审批简化采购手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共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5次,采购预算金额4245万元,采购金额2998万元,节约资金1947万元,节约率45.86%。即缩短了采购时间,又节约了资金,确保了项目按时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效益,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好评。
 
  四、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严把监督关。随着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全面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出现在该县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办严格实行采购代理机构进入备案审查制、年度工作考核制,规范采购代理行为。一是凡申请从事星子县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资料,由采购办审查合格后统一备案方可进入星子县政府采购领域,受采购单位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对进入星子县政府采购领域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采购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进入星子县政府采购领域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二年内不得在星子县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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