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多举措改进财政性资金专户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1-23 17:26:1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改革财政专户分散管理模式,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财政专户的设置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遵循“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对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财政专户,实行同户分账核算,消除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弊端。建立特殊性质的资金专户封闭管理模式,如“三农资金、社保资金”等特殊性质专户资金,通过财政与开户银行签订专户资金封闭管理协议,明确财政与开户银行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开户银行对专户和专项资金支付结算等日常业务的监督管理,减少专项资金收付的中间环节,确保专户资金专用和规范管理。
二、制定财政专用凭证管理制度,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财政专用凭证管理办法》,印制统一标准格式的财政专用凭证,设置凭证防伪标记和号码控制管理,把财政专用凭证划归开户银行管理,并列入重要凭证管理,严禁财政部门自行印制凭证的行为,加快落实财政专用凭证的印制、出售、领用和保管制度建设,有效地防范财政性专户资金支付风险。
三、加强账户管理制度建设,促进财政专户管理规范化。把预算单位账户的变更和撤销;非预算事业单位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纳入经“财政部门的同意”后,人民银行才能办理对其专户变更和撤销。对同一文件、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专项资金,明确作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财政专户”的规定,规范人民银行对财政专户日常管理。
四、加快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加快国库收付管理体制改革,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取消各征收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的收入“过渡专户”和预算外专户,把财政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对财政性资金的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减少财政专项资金的周转环节和流动中的沉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抑制金融机构为财政专户存款而产生的不良竞争,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五、构建专户对账长效机制,强化财政性资金专户监管。人民银行积极与商业银行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财政性资金专户对账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对账的时间、程序、回执、内控、权利和责任。一是根据财政性资金专户的特殊性质,制定并实行财政性资金专户对账专管员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根据对账与账务核算人员相分离原则,把对账专管员核批后报送开户银行备案,用于对账业务的联系和单据交接,扎扎实实把财政专户对账职责落实到人;二是制定开户银行按季向人民银行报送财政专户对账签证单的管理制度,开展财政性资金专户非现场监督管理。三是人民银行加强对商业银行财政性资金专户对账情况监督管理,把专户对账情况列入国库经收处现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执行财政性资金专户对账现场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确保财政性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和资金支付结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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