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三项措施实现重点项目全过程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6-01-19 10:44:1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积极介入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一是主动协调发改、住建、水利等主管部门,积极参与项目立项论证、可研初设评审、代理机构比选等前期工作,力求选准项目,选好项目,严把投资项目效益关和投资项目资金风险关。二是强化项目预算审查。坚持以财政审定批复的预算价作为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2015年,全市评审批复政府投资项目预算280个,送审金额28.44亿元,审减5.72亿元,审减率20.1%。三是严格审查合同。对合同中涉及的结算方式、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新增工程量结算方式、付款办法等条款进行符合性审核,坚决剔除施工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防止结算审查中出现扯皮现象。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控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制度、设计变更计量签证制度、工程进度业主申报制度、工程项目信息台帐制度、工程管理费控制制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三是严格项目决算审查。充分发挥评审中心专业技术力量,坚持“先评审,后审批”的原则,加大了决算审查的力度。2015年,市本级共批复竣工结算项目50个,送审金额1.36亿元,批复金额1.13亿元,审减0.23亿元,审减率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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