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06 13:44: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做好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根据《2012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决定举办全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信息统计、批量采购、单一来源公式甲级代理机构审批、中小企业政策等要点;
(三)行政复议、诉讼、处罚、证据采用及调查;
(四)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及监督检查。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各1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同志1人。
三、培训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16日,14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昆明市滇池路七公里)。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核拨,食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由学员及所在单位负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8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报送国库司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到达昆明的航班或车次提前传真至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便接站。
(二)联系人及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统培训处董云,联系电话:010-68552453;
2、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李承双,联系电话:010-68552269、010-68552233(传真);
3、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洪国萍,联系电话:0871-4333189、4311621(传真)。
附件:报名回执
一、培训内容
(一)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信息统计、批量采购、单一来源公式甲级代理机构审批、中小企业政策等要点;
(三)行政复议、诉讼、处罚、证据采用及调查;
(四)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及监督检查。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各1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同志1人。
三、培训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16日,14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昆明市滇池路七公里)。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核拨,食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由学员及所在单位负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8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报送国库司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到达昆明的航班或车次提前传真至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便接站。
(二)联系人及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统培训处董云,联系电话:010-68552453;
2、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李承双,联系电话:010-68552269、010-68552233(传真);
3、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洪国萍,联系电话:0871-4333189、4311621(传真)。
附件:报名回执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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