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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持阳光采购树廉洁形象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8:10:51 来源:财政部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抓好队伍、规范程序、公开流程、强化监督等措施,全力提高采购质量,树立政府公信力,打造阳光采购、和谐采购,确保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首先是抓队伍建设。通过抓全体采购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拒腐防变能力,打牢大家防腐思想根基;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其次是规范采购程序设置工作防火墙。坚持严格按照“公告、招标、开标、评标”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坚持招标内容、事项、条件、办法、议程、评标标准、合同条款、招标结果等“八个公开”,使每项工作衔接有序、公开透明,使潜在的投标人均能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采购中,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最后是强化监督发挥制衡力。通过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准则等管理制度,做到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内部管理上建立内控机制,做到从招标文件制作、审核、发放到开评标组织、档案归集管理等各环节工作环环相扣、人人有责。在外部监督上,坚持做到每次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邀请监督委员会到开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电子平台优势,积极扩大电子化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率,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采购工作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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