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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模式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09:00:5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山东省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编制2015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中新增“定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两种采购模式,为“直通车”制度的实施奠定基础,推动政府采购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定点采购是指对采购频率高、采购量小、价格波动幅度不大的政府采购品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部分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在定点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产品,可以有效节约采购时间和行政成本。2015年度,省级法律服务、车辆加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项目,以及公开招标数额(12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刷项目和6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均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年初共编制采购预算9088.13万元。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按照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统一组织实施采购。这种模式采购量大,吸引力强,许多供应商为占领市场薄利营销策略,价格优势明显,既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又可以避免重复操作,大幅提高采购效率。2015年度,省级采购5台以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以及10包以上复印纸的项目,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并在预算中确定相应配置方案和数量,年初共编制批量集中采购预算13750.59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9283.73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365.98万元,打印机779.92万元,复印纸765.8万元,投影仪55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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