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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租赁公务用车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1:18:1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向漳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20辆公务用车(18万元以下轿车),租期3年。每周租用周一到周五工作日(周一早上8点租用,周五下班后开回),租金以车辆行驶每公里所需的费用计算,包含车辆的维护、保险、汽油等,每公里2.3元。租用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仪。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向社会租赁公务用车,是有益尝试,将有助于实现公务用车费用可控、用途可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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