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现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中央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举措,精心组织工作。要充分考虑消费者诉求和消费场景特点,制定预案,确保消费者享受政策红利,保障政策平稳过渡。 在补贴品种和标准方面,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