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各地有哪些亮点?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如火如荼,行政裁决制度未来或将成为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哪些地方在推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有什么不同?各自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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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各地有哪些亮点?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如火如荼,行政裁决制度未来或将成为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哪些地方在推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有什么不同?各自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内蒙古: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尺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上下一心合力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快速迈入正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确定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印发后,自治区相关领导迅速批示和“圈阅”。之后在《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中明确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到位。

独立的行政裁决机构如何运行是各省财政厅非常关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为全国首家在财政厅内部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业机构,目前已配备工作人员6人,另配备专职法律顾问4人,持有执法证工作人员4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付晓枫告诉记者,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建立了统一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尺,自治区级以下的争议也可通过中心进行裁决,“同案不同处理”“同错不同罚”“轻错重罚”“重错不罚”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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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边探索边实践,形成五点经验

那么,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深圳市财政局积累了哪些经验呢?据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主要形成以下五点经验做法:

一是规范流程,建立快速查证机制。针对行政裁决案件,深圳市财政局建立了初证收案、笔录问案、协查明案、专家论案的“四证一体”工作机制。

二是双人执法,加强内控管理与审核。参照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对行政裁决案件坚持双人执法,制定了《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协商机制,推动解决案件争议。

三是提高质效,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22类执法文书模板,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缩短程序性文书审批流程,促进办案专业化和规范化。

四是快处快办,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深圳市财政局建立了行政裁决“快处快办”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且不涉及调查取证、无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裁决案件,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存在明显争议且理解不一,或争议事项通过查看实物可以快速判处的情况,利用质证程序,现场解决争议事项。增加调解程序,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五是专家审理,提升裁决结论专业度。深圳市财政局建立了专家审理制度,对技术类评审争议引入第三方审理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案件争议焦点提供专业意见,提高裁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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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先组织调解,提升执法柔性度

一、优先组织调解,提升执法柔性度。行政裁决设立“调解”环节,对于投诉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优先适用调解,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和法律意见,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依程序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二、简易制与合议制相结合。一般的案件采用简易制,由随机抽取的两名审理岗人员组成审理小组进行审理,简易制可提高办事效率和满意度。对于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投诉事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或者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投诉事项与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案件采用合议制,合议庭人数为三人以上的单数,由随机抽取的两名审理岗人员及一名以上裁决专家组成。

三、设立行政裁决专家库。市财政局负责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以下简称裁决专家)库。裁决专家应当为精通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理论实务和行政裁决工作的专业人员,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入库。

裁决专家参加行政裁决案件合议庭评议、调解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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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求充实专业人员,抓好行政裁决试点

为做好行政裁决工作,甘肃省财政厅要求首先要建立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试点单位要对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权责清单。同时,细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行程涵盖受理、调查、专家审查、律师意见、决定、处罚、送达、行政复议及诉讼应对等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准。如甘肃省本级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投诉条件的,在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等等。

其次,创新行政裁决工作方式,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线上受理业务。

最后,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职机构,要充实配备得力人员,高度重视每一项投诉案件,研究好每一个细节,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切实做到拿准尺度、把准精度、公正裁决。有条件的可以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全程协助办理,实行横向律师协助、纵向专家合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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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该省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

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了该省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总共10个。该批案例投诉环节涉及资格审查、评审过程、质疑答复,投诉事由涉及符合性审查、业绩认定、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歧视性认定、评审依据、投诉程序、质疑答复程序及法律适用等,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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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管理机制

“三随机”工作机制具体体现为,财政部门接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分发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办理人员;以现场提交、寄送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接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作要求随机选取受理人员和办理人员。财政部门处理行政裁决事项需要专家评审的,应当在“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按照评审专业和所需人数随机抽取审查专家,根据抽取结果自行联系,专家无法参与或未联络到的,财政部门可以重新抽取,抽取情况将同步关联至该行政裁决事项。

“两公开”工作机制则具体体现为,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当场向供应商说明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供应商采用“系统”或寄送、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告知书》等文书中明确受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决定书作出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应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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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成立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辅助机构

鸡西市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处理中心主要承担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的调解、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辅助,通过约谈、调解等非强制化解纠纷新模式,迅速、便捷、有效消除矛盾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好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该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畅通维权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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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政采行政裁决审理环节增加简易程序

财政部门如何审理行政裁决?汕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细则》不仅明确了审理的一般程序,还增加了简易程序。适用一般程序的,财政部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后,应当指定三名行政裁决人员组成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在其中确定一名主审人。财政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结。同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裁决申请事项,财政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指定一名行政裁决人员进行审理。财政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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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建机制+造流程+抓源头 政采行政裁决成效凸显

据介绍,为做好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富阳区财政局一方面出台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两图”,即工作流程图、调解流程图,明确受理、调解、处理三阶段,打造政府采购纠纷“一窗受理、分析研判、联合联动、调处化解”的一体化、全流程受理体系。另一方面融入诉源治理、开启调解流程,多种化解矛盾方式协调联动,优先开启调解流程,线上协商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大大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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