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政府采购违法案例,直击19类违法情形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天津市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推出“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以下简称问题案例)。问题案例均为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发生频率较高的违法违规情形,其中包括采购人的6类违法情形、17种具体表现;采购代理机构的5类违法情形、10种具体表现;评审专家的3类违法情形、6种具体表现;供应商的5类违法情形、6种具体表现。 详情>>
规避法规、歧视条款、变相拒签合同……采购人注意啦!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涉及到采购人的共6类违法情形、17种具体表现,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选取了3类违法情形分享。有些采购人将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两个案例较为典型。案例一: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某研究院指定一餐饮公司为其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共支付服务费158万余元,每年支付的费用均超过当年的政府采购限额,但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案例二:某街道办事处将一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工程项目进行违规拆分,以拆分后的每一个项目均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为由,未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要求执行。 详情>>
评审专家违法情形主要有哪些表现?
评审专家有哪些违法情形?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中,涉及评审专家的有3类违法情形,包括明示或暗示授标意图,影响其他专家独立评审;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评审、违规让他人代为评审;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依法进行独立评审。某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某设备的第三代产品,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未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参数性能,仅以产品名称中未注明第三代为由,认定该供应商投标无效,该供应商遂提起投诉。财政部门经审查认为,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评审,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详情>>
5类违法情形有哪些?代理机构违法问题案例警示
采购代理机构主要存在哪些违规情形呢?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3日发布了《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其中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主要有5类违法情形、10种具体表现,包括采购程序组织不规范;违规干预评审;开标、评审现场未全程录音录像或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不完整;未依法履行质疑答复责任;采购活动中违规收费等。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人员介绍,不少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未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或者监控录像不清晰、不完整,无法准确还原评审现场的情形。还有的采购代理机构未将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妥善保管,无法追溯查看收听。 详情>>
必罚!哪些“红线”供应商不能碰?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不与采购人签合同;违法转包、分包政府采购项目;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恶意投诉举报;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这些都是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在梳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时,供应商易出现的违法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是供应商违法操作的高发地,如采用伪造、编造等方式,提供虚假的社保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证书、业绩合同、健康证明以及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