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制冷剂种类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某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项目(二),采购文件中要求制冷剂采用R410A。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对制冷剂种类提出了质疑,认为采购文件不能指定制冷剂的种类,将具体的制冷剂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那么,空气源热泵采购,制冷剂种类能作为评审因素吗? 详情>>
案例 |能效等级能作为评审因素吗? 某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内容要求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能效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一位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将能效等级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那么,空气源热泵相关设备采购,能效等级能作为评审因素吗? 详情>>
将压缩机与主机为同一品牌作为评审因素可以吗? 某高校空气源热泵安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中要求空气源热泵的压缩机与主机为同一品牌,有供应商因无法实现生产的空气源热泵压缩机与主机为同一品牌,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空气源热泵采购,将压缩机与主机为同一品牌作为评审因素可以吗? 详情>>
压缩机的品牌能作为评审因素吗? 某空气源热泵改造(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文件在评审因素中明确压缩机的品牌为xx品牌,而且压缩机要为涡旋高效压缩机。磋商文件发布后,一家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明确具体的压缩机品牌,有指定特定品牌的嫌疑,于是提出质疑。那么,采购人能指定压缩机品牌,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吗? 详情>>